巴南法院随案发放合同条款范本倡议当事人约定送达地址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重庆法院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5-11-30 11:00:00  评论(/)

 

 

为解决送达难,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2015年12月28日印发《关于民事诉讼送达若干问题的解答》初步构建了民商事纠纷诉前送达地址确认制度。“当事人在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及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的,人民法院可以该送达地址作为当事人确认的送达地址。但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和方式变更送达地址的除外。” 

该解答公布后,一些当事人在民商事合同中约定了诉讼文书送达地址,降低了诉讼成本,加快了诉讼进程,促进了社会诚信。但仍有许多当事人不知晓可以在合同中约定送达地址的规定,也有部分当事人虽然知晓,但不清楚送达地址确认条款如何约定才有效。

鉴于以上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巴南法院民二庭制作并修订了《关于在合同中增加送达地址确认条款的倡议》,拟定了《合同约定送达地址条款参考范本》作为该倡议书的附件,随案发放给案件当事人,为当事人在今后订立合同或为之前订立的合同签订补充协议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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