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强制自主检验扩大! 再纳4千家食品业者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9-19 11:52:08  评论(/)

食品安全把关再加严!继食用油、黄豆、茶叶等民生大宗物资后,食药署今天再宣布,一口气新增农产植物制品、面条、食用醋等10类食品业别也必须依规定期程订定食品安全监测计划及实施强制自主检验,每季或每批至少检验一次,以确认其产品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卫生安全,违者最重可罚300万。

食药署今预告修正“应订定食品安全监测计划与办理检验之食品业者、最低检验周期及其他相关事项”草案,新增要求“农产植物制品”、“面条、粉条类食品”、“食用醋”、“蛋制品”及“磨粉制品”等5类具工厂登记且资本额为3千万元以上的制造、加工、调配业者,以及“农产植物制品”、“肉类加工食品”、“乳品加工食品”、“水产品食品”、“婴幼儿食品”等5类输入业者,自今年10月31日起分阶段纳入。

食药署食品组副组长许朝凯表示,这次新增业别共计有10类、约4千700多家业者,加上先前已公告纳管者,将有23类业者实施食品安全监测计划及强制检验,累计1万9千多家业者,几乎已涵盖国内所有大宗物资及食品加工所需的原物料。

许朝凯说,依据食品安全法规定,这些食品业者都应订定食品安全监测计划,确保食品卫生安全,且每季或每批至少得强制检验一次,确认产品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卫生安全,违者可命限期改正,届期不改正者,可处3万元以上3百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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