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警方返还5000余万被骗资金 [哈哈镜]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玩转帮会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9-20 15:19:02  评论(/)

2016年9月20日讯,今天上午,公安部副部长李伟,公安部副部长、北京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王小洪为全国唯一一家“公安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查控中心”揭牌。已经开始运作的查控中心,通过各项技术手段对全国范围内的各种电信诈骗案件展开监控,根据经由网络、银行、电信等渠道查获、汇总而来的可疑信息,对涉案的账户和犯罪迹象进行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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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在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被警方冻结的700余万元电信诈骗资金当场返还到12名受害人手中。这是今年返还的第二批冻结资金,总计有5000余万元,现场的12名被骗事主代表领取了其中的700余万元。今年5月份,市公安局第一批返还全国被诈骗事主3000余万元。记者上午了解到,银监会与公安部研究制定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即日起开始执行。

市公安局副局长姜良栋说,查控中心已冻结43.33万个全国范围内的涉案账户,冻结受骗资金达到11.3亿元。查控中心还通过各项工作,共计减少公众损失达18亿余元,同时还关停了13万多个涉案手机号码、近3万个400字头号码,处理伪基站假链接1万余个。据警方统计,今年来自境外实施的电信诈骗案件发案同比下降47.49%,警方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000余起,同比上升2.49%;抓获犯罪嫌疑人的近千名。

即日起开始实施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对于资金的返还条件、程序方法和被害人应尽的义务都做出了规定。《规定》明确提出,各机构不可擅自返还资金,也不可在需要协助公安机关返还资金时不予协助。对于违反规定的机构和人员,公安部和银监会将依法追究责任。

据介绍,返还工作也非常容易被骗子们盯住,借用“返还被骗资金”的名义,再骗事主一回。为此,市公安局相关部门负责人明确表示,所有依法返还的冻结资金,必须在公安机关内进行。依据《返还规定》,警方将与事主当面制作相关法律文书,公安机关不会通过电话索取事主账号、通过网银转账等方式返还冻结资金,更不会收取任何“手续费”、“保证金”、“押金”等,此前曾经被骗的市民,若接到公安机关的通知,请在提高警惕的同时,全力配合警方工作。

tags:揭牌   返还   犯罪   资金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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