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财政局今天说,房屋税改革朝2大方向努力,日前在“居住正义论坛”提出3个方案会持续和议会沟通;市民可透过市政信箱提供意见,并预定明年1月提送审议。
财政局表示,房屋税制改革方向,是依据不更动台北市不动产评价委员会在民国103年常会通过房屋构造标准单价的条件下,朝“房屋核定单价合理化”及“新旧税制差异拉近化”努力。
财政局说,旧房屋标准构造单价仅为实际建造单价的2成,过去透过加价项目、高级住宅采用的作法,让房屋核定单价不会超过实际建造单价。
但103年通过的“新房屋标准构造单价”已接近实际建造单价的5成,对于适用新税制的新成屋,将研议取消加价项目,同时对高级住宅也会采用的作法。
财政局指出,此措施是避免适用新税制房屋核定单价超过实际建造单价,目的在于处理103年7月1日之后取得使用执照的新成屋。
至于旧屋如何调整?
财政局说,今年9月12日在“居住正义论坛”提出的房屋税制改革构想,仍持续观察外界对3个调整方案的反应,也希望本会期可排入议会的专案报告。
财政局解释,3个调整方案目的在于“拉近新旧税制的差异”,主要差别对103年6月30日以前的旧屋,调整方案内容包含是否要全面不溯及既往;是否依照90年6月20日修订的房屋税条例,规定每3年重新评定一次房屋标准价格;考量部分适用新制一般成屋、房屋核定单价可能高于部分适用旧制的高级住宅,才会把适用旧税制的高级住宅改用新税制核算。
财政局说,房屋税制改革仍需各界看法,预定于106年1月提送台北市不动产评价委员会进行审议。这段期间,欢迎民众可以透过1999市政信箱提供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