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洪姓女子疑与叶姓男友分手后心生怨怼,假冒别人姓名寄挂号信,泄漏叶男联络方式给与他有租屋纠纷的刘姓房东。台北地方法院认定洪女伪造私文书,今天判她有期徒刑2个月,全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这起案件发生在民国102年间,洪女知道叶男与刘姓男房东有租约纠纷,但房东苦无联系叶男的方法,因此伪造一名陈姓女子的签名,寄挂号信给刘男,信中载名叶男新的住所地址、联络方式。
此外,这封信件上也写到,叶男无恶不作、罪大恶极等,希望刘男可以替天行道,讨回应有的公道。刘男收到挂号信后,将资料给先前叶男承租的社区管理委员会,管委会人员依信件内容,寄存证信函向叶男追讨管理费,洪女冒名寄信事件因此曝光。
台北地院认为,洪女遇到事情不以理*方式处理,反而伪造私文书,损害邮政管理的正确*等,实属不该,但她犯后坦承犯行,也当庭向叶男道歉,判处有期徒刑2个月,得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