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众上网以85折价格购买礼券,但业者最后疑似不出货,造成民众损失;台中市政府主任消保官康馨壬表示,如业者确有不出货的情形,且联络不上,消费者怀疑有欺诈可能*,可立即向警察局报案,对于所受损害也可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可与业者取得联系,但业者因故无法出货,消费者可向消保官请求协助双方协调。
今(21)日媒体报道台中市一名婴幼儿用品店业者,透过成立LINE及脸书群组贩卖购物礼券,并以85折价格揽客,要求消费者先付款再交货,消费者起初有拿到礼券,后来业者扩大揽客并疑似卷款离去,民众受骗金额达4,800万。
市府主任消保官康馨壬表示,消费者购买礼券如发现业者有不出货的情形,且无法与业者取得联系,怀疑有欺诈的可能*,可向警察局报案,或自行至地检署按铃申告,消费者对于所受损害,得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且免纳裁判费,节省诉讼成本,一并解决损害赔偿主张。
如业者愿意出面,只是因故无法出货,且消费者所购买之礼券为自己所使用,并非转卖赚取价差,消费者得向消保官提起申诉,消保官会协助双方进行协调。此外,若透过线上刷卡支付费用,发现业者迟未出货,消费者得向发卡银行提列“争议款”,请求银行退款。
康主任消保官也呼吁,为避免类似案件发生,建议消费者透过有安全机制的大型拍卖网站等方式,购买商品礼券,确保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