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胜金融集团吸金案”主嫌许思为在民国102年至104年间吸金逾新台币2亿元,未料侦办期间潜逃至马来西亚,调查局与马国司法单位合作,今天将押解回台。
调查局表示,马胜金融集团在马来西亚、新加坡、韩国、中港台等地,多层次传销吸金,自102年至104年间陆续向民众吸金139亿元,而许思为个人则吸金高达2亿元,并将所得不法款项汇往海外帐户,初步估计受害人数逾3000人,已违反银行法。
案件经调查局移送至新北地检署侦查时,许思为却在104年6月侦办期间潜逃出境至马来西亚,后由新北检发布通缉。
检调在7月间得知许思为仍在东南亚等地间逃窜,因此与当地司法单位合作,昨天在马来西亚当地逮捕归案,今天将押解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