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未全设公益董事 高教工会吁民进党修正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9-22 12:01:25  评论(/)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在上个会期初审通过“私立学校法”修正草案,明定私立大专校院每年若达到一定的补助门槛,就应设置“公益董事”。台湾高等教育产业工会今天(22日)表示,估计有半数私立学校未达门槛,不用设公益董事,这样的修法形同打假球,根本无法杜绝私校乱象,呼吁民进党立院党团能在新会期修正草案内容。

“私立学校法”修正草案在6月底初审通过,明定一般大学每年若获得新台币6千万以上的奖助款、科技校院及专科学校获得4千万以上,应至少设置1名公益董事。对此,高教工会指出,统计全国110所私立大专校院在105学年度的奖补助款,共有64校未达设置公益董事的补助门槛,但问题是体质有问题的私校,通常领到的奖补助款就比较少,但按照民进党的修法版本,却可以不用增设公益董事。

高教工会表示,民进党无视教育的公益*与公共*,碍于私校压力,拒绝让私校全面设置公益董事及公益监察人,放任有问题的私校继续恣意妄行,侵害师生的权益。

高教工会办公室主任陈书涵说,即使民进党的修法草案有提到,若学校出现违法情事,应即增聘1名公益董事,但等到出事才救火,根本无济于事。陈书涵:‘(原音)民进党立委他不断的对外宣称说,他们不要全面*的设置,他们说不要把私校派公益董事,像是每一个都要进去抓贼一样,那我们要讲,我们作为大学校院里面的受雇者、作为大学校院里面的学生,我们是最不希望校园里面出现贼。’

高教工会重申,私校应全面设置公益董事与监察人,并公开各校董事会会议纪录,强化财务监督。陈书涵提到,若新政府及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迟迟不愿正面回应,高教工会将在教师节当天,号召大专校院教职员给新政府的教育政策逐一打分数,让执政者正视基层师生的不满。

tags:民进党   修正   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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