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一名年轻工程师的BMW轿车车灯损毁,为了省上万元维修费用,竟故布疑阵向警方谎报车辆遭窃,意图诈领保险费,最终仍被警察识破,依欺诈未遂及诬告罪嫌函送法办。
苗栗县警局竹南分局指出,35岁陈姓男工程师21日上午打110报案电话,声称停放在竹南镇环市路高架桥下的黑*BMW自小客车遭窃,警方随即调阅路口监视器展开调查,却始终没发现陈男所指述时间、地点,有车辆移动被开走的迹象。
正当案情陷入胶着之际,陈男当晚9时许,再次打电话到警局表示,在头份市找到失窃爱车,警察赶往现场采证,发现车辆除了右前车灯有损毁迹象,其余并无可疑痕迹。
警方通知陈男到分局认领车辆,过程中陈男表情紧张,和一般寻获失窃车辆的被害人,喜出望外的模样迥然不同,加上他描述遭窃情节不合常理,侦办警察怀疑另有隐情。
警方表示,由于陈男所述“漏洞百出”,警察晓以大义告诫“证据会说话,警察不是笨蛋!”他才终于坦承谎报。
陈男指出,由于车灯不明原因损毁,维修费昂贵,估计要价新台币1万多元,担心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才故意编造理由车辆失窃后损毁,企图诈领保险金。
陈男说出实情后,不必一再圆谎,显得如释重负,但谎报窃案已触法,仍遭警方依犯刑法第171条诬告罪以及欺诈罪嫌函送苗栗地检署侦办。
竹南分局说,警察接获报案必定努力查证侦办,若遇民众谎报,不仅浪费警方宝贵的办案时间,也终将被识破,非但达不到目的,还须负担相关刑责,呼吁民众切勿为一己之私而乱报案,否则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