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前侨生陈皓扬被控二起虐猫案,台北地方法院昨天辩论终结,检察官告诉陈,“台湾是对动物生命尊重的国家”,陈当庭认罪,希望法律给他机会,检方对两案各求刑六月,全案下月十三日宣判。
检察官在法庭上论告像在给陈皓扬上课。检方说,台湾对猫狗的保护发展到高水准,“纵然是流浪猫生命也该被尊重”,它们以马路为家,生命不容被剥夺,检方并指陈皓扬心理弱点,“提示猫尸照片时,被告都不敢看”。
陈皓扬说,已感受养猫人的感情,因为虐猫,家人朋友都遭受舆论压力,自己心理的问题会正面解决,不再逃避、已接受治疗,又被退学,受到很多惩罚;他说,“从小到大在澳门都不会伤害猫狗”,“请法律再给我一次机会”。
当初目击陈皓扬虐杀大橘子的法籍女老师昨天到庭作证说,她每天都喂食大橘子,并庭呈多张大橘子的照片,还要求书记官记录大橘子时用“他”不要用“它”。
陈皓扬被控去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在温州街虐杀弃猫“大橘子”,今年八月一日又虐杀一间餐厅的店猫“斑斑”,法院并案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