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县政府今天表示,中央与地方携手合作,推动发展太阳能光电设施,邀请地方民众召开说明会,促进了解政策及太阳光电知识。
云林县政府建设处长苏孔志指出,政府积极推动再生能源,太阳能光电设施是发展要项之一,但是地方民众对相关设施施作后可能对周围环境与身体的影响产生疑虑,且反映对相关政策不够了解。
经济部能源局和云林县政府共同办理说明会,由工业技术研究院绿能与环境研究所太阳光电技术组说明可能影响,并由行政部门说明申请程序等相关规定。
苏孔志指出,云林县政府已成立“绿能推动专案办公室”,单一窗口联系中央及地方相关单位,近期已有民众及业者询问台西工业区解编后的土地使用规定,并希望政府能同时松绑原编定土地使用的法规问题。
云县府建设处统计,从民国100年至今年8月31日止,太阳光电申请2113件,装置容量241MW,累计装置容量全国第一。
苏孔志表示,云林平均日照3.51小时,非常适合发展太阳光电,云林将设置绿能专区,并在黄金廊道虎尾糖厂附近设置示范场、台西区进行绿能养殖试验小组先期计划。
云林县府农业处农务发展科表示,农作设施结合太阳光电装置,仍须以农畜产施作为主,且土地必须符合使用规定,申请地面型绿能设施也请先洽绿能推动专案办公室,了解相关规定,以免文件重新申请徒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