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酒驾撞死送报生、潜逃英国被羁押的英商林克颖引渡案,一审原判定需要引渡回台服刑,但林克颖不服判决而上诉,苏格兰高等法院23日二审宣判却大逆转,改判林克颖不必引渡。
林克颖2010年3月25日,酒后开车将一名黄姓送报生撞死,随后遭判刑4年。没想到他于2012年8月冒用护照潜逃回英国,后续我方与英国签署“关于引渡林克颖了解备忘录”,苏格兰警方正式将林克颖逮捕,由爱丁堡地方法院裁定羁押。
尽管苏格兰地方法院判决林克颖必须被引渡到台湾服刑,但林克颖不服判决而上诉,苏格兰高等法院经过审理,于台湾时间23日进行宣判,改判我方败诉,林克颖不必引渡,同意林克颖律师主张“台湾的监狱条件不符合欧洲人权公约标准”,我方是否会提出上诉还要再研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