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商“百尺竿头”收购乐升股票涉嫌内幕交易案,检方在前天(24日)凌晨声押禁见乐升董事长许金龙,但台北地院以其无串证之虞,裁定1千万元交保,北检不服提出抗告,高院昨天(25日)傍晚撤销原交保裁定,发回重裁。但台北地院昨晚漏夜侦讯后,仍认为许虽涉嫌重大,有逃亡可能,但无串证之虞,二度裁准交保,仅提高保释金为2千万元,并限制住居。对此北检不服,今天(26日)上午再度提出即时抗告。
北检在今天上午,对北院二度裁定许金龙交保提起抗告,北检认为,声押许金龙的最主要理由,是为了防止许进行串供和逃亡。而由于许涉犯证券欺诈等罪,北院和高院在阅卷后也认为其涉嫌重大,不过许却否认犯案,且全案已有多位共犯潜逃出境,其余共犯多为许的员工,无法避免串供。
另,乐升案造成投资人巨额损失,若许金龙交保在外,将有充裕时间安排并处分资产,恐将连同资产潜逃国外,让被害人求偿无门,因此二度提出即时抗告,将由高院裁定准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