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网综合: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兰州外语职业学院在新学期,强制将数百名学生安排至惠州、东莞、昆山、南京等地的电子工厂,开始了为期6个月的顶岗实习。多名实习的学生对此表示不满。
职校本该以立德树人、培养人才为己任,然而,有职校却在学生实习中充当包工头,打着顶岗实习的名义,把自己的学生当做待价而沽的商品,批量降价贱卖给用工荒的企业从中渔利。把卖实习生当生意来做,究竟算哪门子教育?
很显然,这些职校的所作所为,不但亵渎了教育的责任和底线,更是对学生权益的践踏和戕害。而如此仅靠向用工荒企业输送廉价劳动力的职校,到最后只能导致恶*循环,根本培养不出适合企业发展的高精尖人才。
早在2001年,教育部、财政部就印发了有关《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了不得安排一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不得安排学生每天顶岗实习超过8小时,实习单位应向实习学生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扣发或拖欠学生的实习报酬等内容,一些职校强制学生顶岗实习,违反了上述规定。
要杜绝职校充当包工头、把学生卖进工厂当成生意经来做的教育歪风,一方面需要职业教育者重新反思和重申自己的办学宗旨和目标,另一方面也需要相关评估部门,对职校这种歪曲求财的不法行径,予以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