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通缉只为4万多、躲了7年却因酒后忘记年次被逮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9-26 16:18:56  评论(/)

105年9月21日凌晨2时30分许,台北市保安警察大队小队长吴嘉葳率警察等8员,在台北市环河南路、和平西路口(华江桥引道)执行路检勤务,由于邓姓男子酒气浓厚,坐在计程车后座未系安全带且见警神情紧张,于是警察请计程车司机停车接受劝导,并请邓姓男子(69年次、有酒驾及侵占等前科)出示证件受检,可是邓男却说没带任何证件、连警察问出生年次他都回答不出,一直辩称忘记了。警察发觉有异,请邓男下车再次确认,邓男自知难逃、无法再抵赖,才坦承遭通缉。经警察以警用行动电脑查询,确认邓男是板桥地检于98年7月23日所发布的“违背安全驾驶通缉”及新北地检于103年3月20日所发布的“欺诈通缉”。原来他从98年迄今已逃亡7年多,一直都背诵他人身份证号侥幸过关,这次却因酒后想不起虚报的出生年次、露馅被逮。

后来,警察询问邓男,他的酒驾案件法院判决罚金4万7,000元,只要缴纳就好了,为何还要让法院通缉,还为此逃亡了7年多,连欺诈案件也不敢去出庭,在103年又遭通缉,实不符合比例原则,邓男却以没钱为由带过,让警察怎么想都想不透。

警方呼吁,随着时代科技的进步,一切终将无所遁形,若有触法应早日坦然面对,重新开创崭新人生方为上策。台北市保安警察大队秉持一贯落实执行各项勤务精神,持续将“查捕逃犯”列为查缉工作重点,以共同维护社会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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