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仁大学今天澄清表示,针对外界对于*侵事件,涉案行为人男学生复学的传闻是误解,特别说明,今天的申诉评议委员会,仍维持退学处分,这是校方第三度维持退学处分。
辅仁大学今天表示,26日辅仁大学学生申诉评议委员会,针对心理系*侵案事件行为人,涉案男学生对其退学处分的申诉案,评议结果为申诉无理由,驳回,校方仍然维持涉案男学生的退学处分。
针对三度维持涉案男学生退学处分,辅大说明如下,辅仁大学已于今年3月15日依据“辅学(三)惩决字第01040112号惩处议决书”,对涉案男学生作出退学处分,因涉案男学生不服处分,依法提起救济程序。
辅大说,有关大专院校学生申诉相关处理办法,全国都一样,辅大绝无偏袒涉案男学生。
辅大说,校方于105年5月18日依“辅学(三)惩决字第0104201号惩处决议书”,继续维持申诉人的退学处分。
辅大表示,教育部依司法院释字第382号解释意旨,请校方申评会再次进行学生申诉的评议程序。学校已于9月26日召开申评会,第3次维持涉案男学生退学之处分。
辅仁大学去年发生心理系*侵害案件,引起外界关注。辅大校长江汉声昨天发表公开信表示,代表学校表达诚挚的歉意。尤其是针对*侵案的受害人,学校未尽保护之责,让她承受诸多不必要的二度伤害,身为校长,有必要代表学校表示痛心、遗憾及最深的歉意。105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