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 父下跪求饶 儿偷录举发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9-27 08:00:19  评论(/)

新竹县一名父亲被控对就读国小的女儿**长达三年,女孩的母亲、姑姑都知情却视而不见,女孩心灵受创,连生病都不愿回家,在脸书发文引起老师关注;女孩胞兄不愿容忍父亲行为,趁父亲认错时录音,新竹地院依**未满十四岁女子罪,对这名父亲判刑三年半。

检警调查,案发时女孩年仅十岁,与双亲、姑姑同住,父亲在女儿就读小学三年级到五年级期间,时常对女儿上下其手,有不当**行为,女童母亲却“漠视”丈夫的行为,让女孩苦不堪言。

事情会爆发,全因女童升上六年级时,在脸书上po文“只有为自己爽就好!不会想想别人的感受吗?要我保密,难道就不怕我说出去吗?”女孩就读的学校老师,发现她的脸书内容后进一步询问,发现事态严重,紧急通报将女童安置。

女童父亲否认指控,声称只是与女儿玩,且他管教较严,会限制女儿用电脑时间,否认对女儿**;检方开侦查庭前,这名父亲企图找同住的亲戚和长子串供,因长子将全程录音,在法庭上让父亲无从辩解。

法院审理时,女孩哥哥证称,姑姑曾隔窗目击父亲**妹妹,妈妈获悉却还为爸爸缓颊“他不会再这样了”,还听过妈妈对妹妹说“你就让他摸嘛!”

判决指出,女孩哥哥在审理时证称,父亲曾在他面前下跪道歉,要他在检察官面前不能揭穿他,姑姑也劝他不要讲,当时他偷录下与父亲及姑姑的对话,还说“妹妹不会说谎!”法官因此认定女孩父亲有罪,全案可上诉。

tags:举发   求饶   下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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