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购买一罐黑糖给妻子补血调经,使用后认为该商品不具有网站上宣传的疗效,于是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近日,通州法院受理了此案。
刘先生诉称,2016年4月28日,其在某网站商城购买了一罐黑糖,共计花费24元,该商品宣称广告上称,黑糖工艺精制,富含铁元素,滋养补血,美容养颜,对缓解女*女*经期不适,月子里补血都具有良好的效果。收到货后,其爱人就开始食用,吃了好几个月了,发现该商品根本不具有网站上宣传的疗效,经查证该黑糖只是普通食品,商家对商品不具备的功能进行夸大陈述,属于虚假宣传,违反了《广告法》、《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现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五十五条要求商家赔偿500元,维护正当合法权益。
日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