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以名牌香水贿赂银行助理经理判囚6个月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网业电台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9-27 21:15:41  评论(/)

一名贸易公司董事,以一瓶价值一千三百多元的香水,贿赂汇丰银行一名助理经理,要求对方为公司开立帐户,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入狱六个月。主任裁判官表示,被告并非一时鲁莽触犯贪污罪行,而是有预谋犯案;又指被告行贿金融机构职员,法庭绝不能轻判,否则香港作为金融中心的形象及利益会受损。案件量刑起点为监禁九个月,考虑被告认罪,减刑三分一。

案情指,四十四岁被告陈正喜,六月底到汇丰银行旺角中小企中心为公司开立帐户时,未能清楚回答公司业务详情,被银行助理经理要求提供证明文件。他其后提交文件时,将一瓶名牌香水喷雾放在银行助理经理的办公室内,指希望与助理经理交朋友。对方多番拒绝接受,被告最终收回香水,同时问对方可否不提供那么多证明文件。被告上星期被廉署人员拘捕。

tags:贿赂   董事   名牌   香水   经理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