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或争议案件被告押不押,法院标准常令民众摸不清,明年起,大型法院将设“刑事强制处分专庭”,盼建立统一标准;台北地方法院九月先试办,乐升案的许金龙羁押争议成为试金石,两度被高院撤销发回,挑战五位专庭法官够不够用的问题。
立法院今年五月修法通过法院组织法第十四条之一,增订每年受理八万件以上案件的要设置“刑事强制处分专庭”。主导修法的前立委顾立雄指出,此一制度的重点是“统一标准”。顾立雄说,现行制度由法官轮流值班,检察官常“柿子挑软的吃”,刻意挑容易准押法官值班时出手,有些地院连民庭法官都一同轮班,造成标准不一。
从王令麟被控掏空案、妈妈嘴案、开车撞领导人府的张德正案,到上个月发生的厨师砍警案、乐升案的许金龙,在押与不押之间,法院忽驳忽准的结果,让民众对法官审理羁押案件时的标准存疑。
台北地院强制处分专庭九月试办,新任行政庭长廖建瑜从刑庭选出生活单纯、过去无明显偏好的五位法官组成专庭,分早、晚班专责处理强制处分案件、提审及青少年收容案件外,仅需处理简易案件。
北院的专庭刚试行就遇上乐升案,一、二审对许金龙收押与否见解不一,北院已由第三位法官审理,有人担心,若像张德正案被五度撤销发回,五位专庭法官都轮过后,如何处理成为新挑战。
廖建瑜指出,强制处分包含核发监听票、搜索票、审理羁押案件等,目前由专庭五位法官负责,将来每月会统计声押裁驳数据,定期开会检视五人标准,未来相关标准可望日趋一致。
廖建瑜说,专庭法官处理案件量多,累积出来的数据可望逐渐达一致*标准,像贪污案件检方应提出那些证据,才达到被裁准羁押的标准,并希望减少被二审撤销的情况。
顾立雄表示,处理强制处分案件有高度专业*,希望专庭的法官多研究各国这方面的标准,累积经验、加强论述,透过裁定向社会沟通;专庭法官在一般案件上分案较少,可以专心处理专庭案件,提高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