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于乌来区公所与市民广场回廊等多处地点设置太阳光电发电系统,打造新样态的防灾型与指标型太阳光电应用模式。
市府表示,自102年起即推动公有房舍设置太阳光电,初期以学校为建置标的,逐渐扩及至公有市场、活动中心及机关等公有房舍。
截至今年7月底此,全市公有房舍共有116处案场取得能源局同意备案文件,设置容量达9.7MW,年发电量约921万度,约可减少4800公吨二氧化碳排放,相当于12.3座大安森林公园1年的二氧化碳吸收量。
此外,为于偏乡地区设置防灾型太阳光电,以因应灾害或紧急状况,市府在乌来区公所设置18kW防灾型太阳光电,将太阳光电产生的电力储存于蓄电池中,平日可由太阳能及市电共同供电,当灾害状况发生时可提供连续2天紧急用电,供区公所应急照明使用。
新北市府表示,未来将选择合适地点辅导建置防灾型或指标型太阳光电,期以示范*效果提高建置成效。另对民间建物设置太阳光电案件进行补助,每案最高补助额度达新台币100万元,借以打造乐活的低碳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