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署预告 汽车排放将加严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09-29 11:03:02  评论(/)

(中央社记者余晓涵台北29日电)环保署今天正式预告“交通工具空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严草案,包含汽油小客车、柴油车等的排放标准都将加严,预计108年9月上路。

行政院环境保护署今天正式对外预告“交通工具空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严草案,环保署说,此管制标准参考欧盟最新6期(Euro 6)管制标准。

修订内容包含油及替代清洁燃料引擎汽车排气管排放空气污染物标准,维持双轨制。维持双轨制,主要参考欧盟六期(Euro 6)汽油车排放废气标准及其相关检测方法,并新增世界轻负载车辆测试型态(Worldwide harmonized Light vehicles Test Cycle, WLTC)。仍同时采认美国汽油车排放废气标准及其相关检测方法(Tier II Bin 5)。

粒状污染物管制标准由5.0毫克/公里加严至4.5毫克/公里,加严约10%;订粒状污染物数量管制标准为6x1011/公里。环保署说,这部分新车的缓冲期为1年,1年后业者卖出的新车都必须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另外,如果从国外进口使用中的车辆,不论出厂年份,都应比照新车检验同时符合“行车型态测定”及“惰转状态测定”的标准,缓冲期为正式公告的3个月后。

摩托车部分,环保署今天也预告修正“使用中摩托车排放空气污染物检验站设置及管理办法”,主要将删除摩托车排气检验站增减限制,未来将能扩大摩托车排气检验的据点与服务范围,提升民众检验的便利*。

tags:环保署   排放   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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