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主委詹婷怡今天到立法院交通委员会备询,立委关注中嘉案进度,詹婷怡强调,NCC从来没有说过不审或拒绝审查,一切依照行政程序法处理。
NCC主委詹婷怡上任后,今天首度到立法院列席报告业务概况并备质询。经济部投审会上周决议缓议中嘉案,并退回NCC重新审议,该案也成为今天立委质询的焦点。
立委郑宝清质询时,询问投审会退回中嘉案的理由,投审会回应,外人投资相关规定中,一年期以上贷款也视为投资,另外,公司法45条规定公司不可以无故把资金贷与给其他人,因此退回NCC。
对于NCC立场,詹婷怡强调,NCC从来没有说过不审或拒绝审查,因为NCC之前已做成行政处分,一切依照程序行政法处理。
詹婷怡表示,在投审会提出疑义之前,已经可以看到在过去审查的时候,申请人并没有提供完整的资料给NCC,所以NCC已正式发函给申请人,希望他们把合约以及相关的附件完整提供给NCC,才能够进一步就实质投资的架构,做相关的认定。至于NCC是否会调查更多的证据,詹婷怡回应,要视事件的发展而定。
立委林俊宪质疑,既然申请人没提供完整资料,之前的NCC为何会通过,詹婷怡仅回应,NCC暂时不会去探讨这个问题。立委赵正宇则提醒NCC在审查中嘉案时,施政要有一贯*,不要前后不一,也不要让人有反商的感觉,并尽速依法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