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县政府今天严正驳斥,“促协金”提拨与“电力空气污染排放标准”加严,完全是两回事,企业勿混淆视听,以免破坏双方沟通平台。
云林县政府上午召开记者会严正驳斥,媒体报道“六轻麦寮管理部认为新台币1.5亿元促协金刚入县库,县府就发布电力设施空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作法令人发指”;促协金与排放标准完全是两回事。
云林县副县长张皇珍严正指出,麦寮电厂于民国85年在云林设置,88年商转至今,依照“台湾电力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促进电力发展营运协助金执行要点”规定提拨促协金,本就于法有据。
张皇珍说,麦电公司同意提拨新台币6亿元分4年,提供县府做为社会福利措施使用,第一年刚提拨1.5亿元,另外,18.9亿元及每年新增1亿元,县府数度正式函文麦电公司比照台电公司制度化及透明化。
至于空气污染排放标准加严,早在去年7月提送环保署核定,在今年9月21日经环保署审议通过,云林县内固定污染源不论既设或未来新设,只要是管制对象,必须符合新制2至3倍的加严排放标准。
张皇珍表示,云林县政府与台塑六轻企业建立沟通平台会议,至今举办5次,沟通平台会议与此事件也是一码归一码,希望了解促协金与电力空气污染排放标准的来龙去脉,切勿混淆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