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塑六轻四期的公用一厂和三厂拟改用钙基法技术,将产出的石膏当作产品贩售。环保署审查后认为石膏是否可作为产品贩售不能由六轻认定,要求六轻年底前说明,决议补件再审。
行政院环保署今天上午审查六轻四期扩建计划环境影响说明书变更内容对照表“塑化公司汽一区及汽三区排烟脱硫设备增加操作方法”专案小组第2次审查会议,审查六轻公用一厂和三厂的排烟脱硫设备改采钙基法后的产出物及石膏贮存规划等。
六轻四期的公用一厂和三厂规划改用钙基法技术,将每年产出约36万吨的石膏作为产品贩售,六轻日前表示,已和环球水泥公司洽谈,产出的石膏足以供给环球水泥的国内市场需求,剩余则可以外销。
但环保署专案小组审查后认为,改用钙基法技术产出的石膏,是否可作为产品贩售并不是六轻说了算,若日后石膏被认定为废弃物,去向及处理方式必须说明白,因此六轻必须在年底前补件说明若产出物不被认定为产品,后续处理流程及相关流向,决议补件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