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内地男子,前年在北区医院抢警枪后,开枪射伤警员,在高等法院被判入狱四十个月。
案发在前年九月,持双程证来港的三十六岁被告,企图自杀受伤,送到北区医院急症室,期间他抢去警员配枪,连开六枪,一名警员右手受枪伤。被告承认,无牌管有枪械及弹药、在妄顾他人安全下发射火器、及伤人罪名。他求情时表示,自己想抢枪自杀,为阻吓其他人阻止他自杀才开枪。 法官判案时指,报告没显示他有精神问题,入院令不足以反映案件严重*,服刑期间,惩教署可按需要将他移送小榄精神病院。
一名内地男子,前年在北区医院抢警枪后,开枪射伤警员,在高等法院被判入狱四十个月。
案发在前年九月,持双程证来港的三十六岁被告,企图自杀受伤,送到北区医院急症室,期间他抢去警员配枪,连开六枪,一名警员右手受枪伤。被告承认,无牌管有枪械及弹药、在妄顾他人安全下发射火器、及伤人罪名。他求情时表示,自己想抢枪自杀,为阻吓其他人阻止他自杀才开枪。 法官判案时指,报告没显示他有精神问题,入院令不足以反映案件严重*,服刑期间,惩教署可按需要将他移送小榄精神病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