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血公民成员陈柏洋在年初旺角骚乱中,向警员投掷水樽并拒捕,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裁定袭警及拒捕两项罪名成立。
控罪指,陈柏洋年初二凌晨约三时,在旺角两度用水樽掟向站在行车路上的警员,被制服时用脚踢警员,本案是涉及旺角骚乱事件首宗开审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