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部今晚表示,对于英国爱丁堡地方法院给予林克颖交保,这与是否准予引渡林回台接受审判一事无关。
法务部表示,林克颖除因过失致死等案件,遭台湾法院判处应执行有期徒刑4年确定,经我国向英国请求引渡回台执行外,另因违反我国入出国及移民法案件遭台北地方法院发布通缉,并由法务部经外交部及驻英国代表处,向英国请求引渡林克颖回台接受审判。
法务部说,苏格兰政府收到我方请求后,认可该请求具有效力,遂于今年8月将该案转至苏格兰爱丁堡地方法院,该院随即裁定,将原由苏格兰高等法院羁押在案的林克颖,予以另案羁押。
法务部指出,爱丁堡地方法院考量林克颖至今已遭羁押近3年,且苏格兰高等法院于另案已准许林克颖交保,难认必须以羁押之手段来防止林逃亡,裁定林克颖每周应到爱丁堡警察局报到一次,且不得再申请护照之条件而准予交保,这种条件即限制林克颖出境而不得离开英国。
法务部谈到,爱丁堡地方法院固认为本案毋庸以羁押作为,防止林克颖逃亡所作手段,然此裁定尚与爱丁堡地方法院是否准予引渡林克颖回台接受审判一事无关。
法务部重申,将与苏格兰检方、外交部、驻英国代表处及驻爱丁堡办事处,持续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密切联系,并即时依据苏格兰检方之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以期完成本件引渡,借以展现我国追缉外逃被告之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