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家留巨债 儿子免扶养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10-07 07:31:40  评论(/)

桃园黄姓街友因失智,流浪街头被社会局安置,公部门找上家属,黄的儿子以父亲在他出生前就离家出走,还留一*债,让他从小就被债主追打,至今债务还未还完。法院考量其自幼欠缺父亲爱护及扶持,长期物质生活匮乏,精神饱受煎熬,裁准免维持扶养义务。

黄男去年5月徘徊街头被社工发现,经诊断证实罹失智症,领有中度身心障碍手册,日常生活需要照顾。社会局表示,虽知黄对家庭未尽照顾义务,但他没有其他亲人,站在他的立场,还是认为儿子应负担扶养义务。

但黄妻说,先生婚后在外养小三,放着家庭不顾,偶尔回家竟会跑到学校打女儿,甚至连她怀孕都不闻不问,儿子出生前就离家出走,直到债主上门,大家才知道他在外欠了一大笔债,到现在还没法还清。

法院审理时,黄的儿子直指父亲狠心抛妻弃子,留下庞大债务,害他国小就被债主当街讨债辱骂,甚至拳打脚踢,造成严重心理创伤。他主张,父子二人超过30年没有联络,亲子关系早就名存实亡。

法院认为黄的儿子幼年生活面临债主上门讨债与威胁,他却避而不见,未尽扶养义务的情节重大,因此裁准。

tags:扶养   儿子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