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市林姓女子前年在彰化市宝 路景观公园遛狗,但3只大狗未拴链,警察劝林女要拴紧狗,林女却骂警察,还挥拳打警察,虽然事后她说有精神障碍,仍被彰化地方法院判处拘役40日,缓刑2年。
林女前年10月遛狗时,放任狗追逐小孩、狂吠,民众报警处理,警察到场劝导,林女却失控骂警察“你们有病啊”、“神经病”,警察以妨害公务欲逮捕林女,林女却挥拳打警察,以东西丢掷警察,造成警察脸、颈、耳、膝等多数挫伤红肿。
林女事后提出医院证明说她近年有妄想、幻听等精神障碍,对于现实判断能力降低,法官也发现,她虽有就医,但病识感不足,未定期服药。
不过林女事后捐款给家扶中心1万元,并请求警察原谅,彰化地方法院依妨害公务等罪判林女拘役40日,如易科罚金,以1千元折算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