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县通霄镇36岁颜姓男子,今天在炸鸡店前,趁机偷走装有新台币500多元的爱心捐款箱,警方接获通报不到30分钟就把人逮捕到案,不过颜男竟辩称喝醉酒,忘记做了什么事。
通霄派出所凌晨接获炸鸡店报案指出,放在店内的爱心捐款箱遭到不明男子偷走,巡逻警察立即前往与受害业者在街头寻找窃嫌,果然不到半个小时,就看到1名可疑男子在路旁数零钱。
警察上前盘查,发现这名颜姓男子有多项窃盗、公共危险前科,对于手边的零钱如何而来,颜男顾左右而言他,供称喝醉了不知道发生什么事,警察只好把人带回派出所进一步侦讯。
经调阅店家监视器画面,确认颜男趁业者不注意,在店门前花不到30秒,直接抱走爱心捐款箱,随即掉头离去,颜男拿出箱子内的百元纸钞和硬币,总共542元,随手将捐款箱丢弃在路旁。
颜男不断辩称“不记得”做了什么事,警察实在忍不住痛斥他“喝醉了还能数钱”,才让颜男俯首认罪,而炸鸡店黄姓业者更是气愤表示,“连这种善款也偷,实在太可恶”。
警方同时也查出颜男在9月曾于通霄火车站窃取1辆摩托车,2案一并移送苗栗地检署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