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未具本职兼任教师 明年8月纳劳基法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10-07 18:33:31  评论(/)

劳动部近日预告,大专校院未具本职的兼任教师,将于明年8月1日起适用劳基法。教育部表示,明年才适用是为配合学年制,并给予学校准备期。

大专未具本职的兼任教师,过去仿佛年金孤儿,退休条件未受保障,民间团体争取多年,行政院各部会讨论多时,终于于近日由劳动部公告“大专院校编制外未具本职之兼任教师适用劳动基准法”。

教育部人事处副处长郭树英表示,以104学年度估算,上述法案受惠人数约1万3000人左右,未来所属学校必须依照劳退条例提拨退休金。

郭树英表示,推延至106年8月1日适用,主要是配合学年制,并给学校编列预算、修订规章和管理差勤系统的准备期。

兼任教师中有许多具有本职,仅在大专兼课,这类人员则早已有相关法令保障,不在这波纳入劳基法的范围。

教育部长潘文忠日前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答询时解释,会区分有无本职,是基于社会资源分配,才会订出这样的方案。

tags:兼任   本职   大专

站长推荐 / Recommend

最近更新 / Latest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