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议Y明日将宣誓就任,将会监誓的秘书长陈维安向议Y发出通告,指根据基本法和相关法例,议Y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读出在《宣誓及声明条例》的誓言字句;如果有议Y不按法律规定宣誓,他就无权为有关议Y监誓,有关议Y将不能参与立法会会议或表决,包括宣誓完成后举行的立法会主席选举;议Y如果未能在首次会议宣誓,可在其他会议宣誓,并由立法会主席监督。
秘书处也表示,监誓人会按法例要求和视乎情况,决定如何处理议Y宣誓。经民联立法会议Y梁君彦表示,法例写法清晰,如果议Y未有按誓章宣誓,主席将不能让议Y“过关”,有需要时要再次宣誓,呼吁议Y依法宣誓就任,为市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