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红杏出墙被捉*在床:丈夫敲诈男方获刑 [哈哈镜]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玩转帮会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10-11 16:47:47  评论(/)

2016年10月11日讯,据兰州晨报报道(记者董子彪)发现妻子与他人有*情,丈夫与表弟将对方打伤并索要钱款,未料却触犯法律。10月9日记者获悉,该案由静宁县法院审理后,以犯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两罪并罚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表弟司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二人各处罚金2000元。

李甲再次到陈某租住房内与其发生*关系后被陈某丈夫李某某堵在房内

经查,2014年10月,男子李甲(化名)在静宁县工作期间,通过微信聊天与被告人李某某的妻子陈某相识,二人交往期间多次发生*关系。2015年4月3日中午,李甲再次到陈某租住房内与其发生*关系后被陈某丈夫李某某堵在房内。李某某叫来表弟司某某后,对李甲实施殴打,逼迫李甲写了愿意赔偿20万元的字据,并以李甲驾驶的皮卡车作抵押。

随后李某某又对李甲进行殴打,并逼迫李甲找钱,李甲电话叫其朋友帮其协调处理,最后达成用13万元私了的协议。约23时许,李某某、司某某将李甲带至银行自动取款机取钱,李某某持李甲的银行卡取出现金2万元交给司某某保存,接着从李甲的银行卡上向自己的银行卡转款2万元,并约定剩余9万元于次日下午给付。

次日凌晨2时许,李甲到静宁县公安局报案。破案后,警方追回皮卡车一辆、现金4万元,均已发还李甲。李某某、司某某二人于2015年4月8日被取保候审。2016年6月21日,平凉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李甲左侧5、6肋骨骨折,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

法院认为,李某某、司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要挟方式,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共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二级,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二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作案事实,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故根据二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可宣告缓刑。

原标题:妻子红杏出墙丈夫敲诈男方20万获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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