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引发交通事故 谁为这个孩子担责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北京法院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10-12 10:30:19  评论(/)

2016年3月21日20时30分,原告推着自行车行走至平谷区文化北街怡馨门口北侧时,适遇被告陈某昊驾驶的两轮电动车,两车相触,原告受伤。事发当晚,原告到平谷区住院诊疗。住院诊断:软组织损伤、胸部损伤、肋骨骨折、消化不良。对此,北京市公安局平谷分局交通支队作出认定:被告陈某昊负全责,原告无责。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损失。

未成年人发生交通事故负事故责任的,其父母作为监护人应当承担共同赔偿责任,为保障自身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提醒广大家长应当谨慎为未成年孩子购置交通工具,并在日常生活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青少年在上下学途中亦应当时刻谨记交通安全。

此案定于2016年10月14日9时00分,在平谷法院第二中法庭开庭审理,届时北京法院直播网、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将进行直播,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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