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视警示标语 游客擅闯万年峡谷落水挨罚地质景观胜地的古坑乡草岭万年峡谷,日前再传游客无视示牌警告擅进水域落水事件,高市张姓游客虽经草岭警、消救援平安返家,却因违反云县府依发展观光条例第60条规定,可处新台币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县文化处呼吁游客注意自身安全,切勿违法擅进水域戏水。
住高雄市大寮区的张姓男子,利用双十国庆连假在10日偕同妻女前往景观宜人的古坑草岭万年峡谷游览,不过张姓男子一家人不理会县府在观景台旁设立不得进入水域戏水的警告示牌,擅自闯入湿滑易生意外的水域区内,果然在傍晚16时15分许,张姓男子不慎滑落到深及一层楼高的水域,一旁妻女见状惊慌失措,警方获报立即由草岭所长郭铭哲、警员吴国祥及义消民力多人携救生衣、绳索等器材赶往抢救,幸将已筋疲力竭耗尽力气的张姓男子平安救起。
文化观光行销科承办员高碧霞指出,草岭万年峡谷的地质景观相当壮观,经常吸引民众前往游玩,然而河床长满青苔相当湿滑,容易滑落溪中发生意外,且地形特殊,高低落差大,易生危险;因而县府除在步道旁设立多处警告示牌,呼吁游客切勿擅进水域以免滋生意外,但近半年来仍接连发生四起游客落水意外。
高碧霞表示,县府在今年5月4日依发展观光条例第36条和水域游憩活动管理办法第5条、第6条规定,公告古坑乡草岭村万年峡谷凉亭以下区域禁止水域游憩活动,违反者可处新台币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禁止其活动;其行为具营利*质者,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并禁止其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