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自强案缠讼21年,台湾高等法院更九审去年首次判徐自强无罪。最高法院今天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以下为本案大事记:
--1995年9月1日,富商黄春树遭绑架杀害。
--1995年11月17日,士林地检署依照惩治盗匪条例掳人勒赎罪嫌,起诉徐自强,陈忆隆,黄春棋和黄铭泉;黄铭泉后来死亡。
--1996年5月16日,陈忆隆,黄春棋被士林地方法院判处死刑。徐自强后来投案。
--1996年11月23日,徐自强一审被判处死刑。
--1997年~1999年,台湾高等法院4度判处徐自强等3人死刑,但4度被最高法院发回更审。
--1999年11月16日,高院更五审判处徐自强等3人死刑。
--2000年4月27日,最高法院维持更五审判决,判处徐自强等人死刑定谳。
--2005年5月26日,检察总长第5次提非常上诉后,最高法院发回更审。
--2009年12月8日,高院更六审,徐自强死刑。
--2011年11月25日,高院更七审,徐自强被判无期徒刑。
--2012年5月18日,高院更八审,徐自强无期徒刑。
--2012年5月19日,受惠速审法徐自强获释。
--2015年9月1日,高院更九审,徐自强改判无罪。
--2016年10月13日,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徐自强无罪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