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业者今天表示,环保署副署长詹顺贵早就对开发案有成见,且詹顺贵非初审会议委员却进入会议现场表意见,已经违法。詹顺贵则回应并无具体事由需要回避,可以继续参与审查。
行政院环境保护署举行环境影响评估审查委员会第303次会议,会中审查罗庆仁、罗庆江所领台济采字第5645号矿业权及罗庆江所领第5647号矿业权申请核定矿业用地案。
开发单位会中表示,在初审会议时做出建议进入二阶环评决议,但当时非本案环评委员的詹顺贵进到会场发言反对,已经违反会议规则。开发单位说,詹顺贵依照个人成见却未详读说明书下判断,有明显偏颇且违反行政中立的要求,应回避本案审查。
除了詹顺贵之外,开发单位也说,初审主席吕欣怡在脸书上早就加入“关西不要台山陷-反对水泥业矿石复采”的脸书公开社团,且在5月14日不赞成本案的脸书贴文按赞,已偏移搜集资讯的中立立场,本案应重回初审会议进行审查。
对此,詹顺贵回应根据公务员的回避法规,吕欣怡或他都没有具体事由需要回避,且已经回函给开发单位,因此都可以继续审查本案。
詹顺贵说,开发单位如果仍认为需要回避,可向环保署的上行机关申请诉愿。吕欣怡也表示,按赞加入是为了要得到相关讯息,并不代表其立场。
至于是否要遵照初审会议决议,詹顺贵说,会依照今天环评委员讨论的结果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