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在一个电台节目表示,自己担任董事的十八间公司,部分有本地业务,部分是内地公司,并无本地业务。他已辞任政府委任的公职,并重新检视是否需要辞去可能涉及利益冲突的职务,但不认为要一次过全部辞任所有公司董事。他说,自己在议会的决定受公众监察,即使有公司利益,也不等如有利益冲突。
梁君彦又指,三名非建制派议Y仍未完成宣誓,也收到建制派议Y联署,要求裁定刘小丽及罗冠聪宣誓无效。他已经外聘资深大律师,为立法会提供法律意见,强调只会依法办事,不会考虑其他不相干的意见。他希望几名议Y尽快完成宣誓,开始议Y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