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太阳花学运期间负责将新闻稿翻译成英文的王年恺,因不满与前女友分手,竟将两人交往时拍下的*爱视频散布于网络,女方气得提告,最后王男赔偿25万元与前女友达成和解,法官认定王男无前科,且已与当事人和解,判处他5个月徒刑、可易科罚金,以及缓刑2年。
32岁的王男目前就读台大外文系博士班,不论能力或学历都是外界人人称羡,但他却因不满与前女友分手,竟将两人交往时拍下的3段*爱视频上传网络,并冒用同学脸书帐号将视频网址传给前女友,使女方收到许多不明男子的交友邀请骚扰,气得报警处理。
王男起初辩称电脑遭骇客入侵,窃走并散布*爱视频,但鉴识人员未在王男电脑内找到遭窃痕迹,且检方认为骇客应该不会知道前女友个资,因此依违反《散布**物品》、《伪造文书罪》及《加重诽谤罪》起诉王男。
王男开庭时坦承犯案,事后赔偿25万元与前女友达成和解,台北地方法院法官认为男子无前科,且双方已和解,仅依触犯《伪造文书罪》判处5个月徒刑、可易科罚金,并判处王男2年缓刑期间,须完成120小时义务劳务,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