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闯平交道辩重听 法官判照罚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10-16 18:20:11  评论(/)

新北市余姓老翁骑摩托车经过平交道,当时遮断器已放下,余男仍闯越平交道遭开罚。余男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辩称“我有重听,没听到警铃声”,基隆地院审理后予以驳回。

80岁的余姓男子3日上午8时多,骑摩托车行经新北市瑞芳区瑞芳街平交道时,当时警铃声已响,闪光号志也已显示,遮断器正放下时,余男仍闯越平交道,遭遮断器打到头部,当场人车倒地,事后余男遭警方迳行举发,罚款新台币4万5000元,记违规点3点,并应参加道路交通安全讲习。

余男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辩称“我有重听,没听到警铃声”,并拿出诊断及身心障碍证明,提到没配带耳机是因买不起,加上没有无工作,家里有9人但也都没收入,恳请法官降低罚款,撤销原处分。

法官函请新北市政府社会局提供身心障碍证资料,鉴定结果余男有双侧感音*听障,但他却是在举发单送达后,才首次申请身障证明,且法官认为听力测验通常是依据病人反应,非单纯由仪器判断,对于余男辩称没听见警铃声,仍存有怀疑。

另外,法官表示,就算没听见警铃声,余男更应借由在停止线前停、看、听的方式,先观察后再决定是否继续行驶,加上当时平交道各种标志、标线、号志都是清晰可辨识,并无被遮蔽,因此驳回余男的请求,全案可上诉。

tags:平交道   重听   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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