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高等行政法院61岁已婚法官陈鸿斌,自4年前起,多次对一名陈姓女助理做出摸手、强吻、搂抱、摸头发等骚扰行为。整起事件被揭发后,法官评鉴委员会事后建议免除陈的法官职务。但据了解,陈鸿斌目前月薪约16万元,依判决将可转任公证人或公设辩护人,月薪虽减少,但仍可领约10万元。对此,台**律系教授李茂生直言这是“真正的阶级歧视”。
据了解,因涉嫌对女助理*骚扰而遭到免职的陈鸿斌,虽遭免除法官职务,但之后仍可转任公证人、公设辩护人等职务;而他原任法官每月薪水约16万余元,转任公证人等职务后,薪水虽大幅减少,但仍有10万余元,依旧比一般民众优渥。
对此,李茂生在脸书中撰文写道:“我的疑问是,法官*骚扰被免职,去当其他的公务员,那么其他的公务员*骚扰的话,难道是下一等级的‘去当死老百姓’吗?”,最后他更直言道:“真正阶级歧视的不外乎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