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10月13日凌晨21时许,梁姓女子骑车载朋友返家,途经万华区忠孝西路、西宁南路口,遇台北市保安警察大队第一中队小队长黄志雄率警察共7人在该处执行酒测勤务。梁女遇警拦停时,还不断和朋友吃着薯条,但还是遭警察从她口中浓浓薯味分辨出酒味,连梁女朋友都惊呼好厉害,警察即请梁女接受酒测,但梁女还是从朋友手中拿薯条猛吃,并辩说肚子好饿。
经施以酒测,梁女得知酒测值达0.28 MG/L,须依违反公共危险罪嫌移送法院,竟开始以死相逼、激动的说:“我才刚还完26万元,你们警察叫我去死比较快啊!那我现在跳河给你们看!所以你们警察是逼死人用的嘛!那我现在跳河给你们看啊!”警方无奈只好委婉劝解并宣读权利,但梁女却边擦眼泪边说:“不用了,我会死给你们看、我会啦!”此时、梁女朋友求情希望警察通融,说她们不是故意的,梁女也接着说她们只是过忠孝桥,原本是梁女朋友骑车,但气喘发作才换她骑,而且喝酒是下午的事了,更不愿接受警察苦劝,直说:“所以你们警察没办法通融、就是一定要逼着一家人去死!”。
警察见梁女不愿冷静,更不断以死相逼,只好大声回说:“现在我通融你的话、是我被送法院!”试图中断梁女无理的言语,但梁女却依然故我要警察不用大小声。警察委婉请她冷静,梁女竟说她没办法冷静,警察只好向她说明,她已是触犯刑法公共危险罪的现行犯可依法逮捕,且梁女口口声声要寻短,也必须上铐保护她的安全,但梁女却还不断强辩,说:“所以你要照顾我一辈子?所以我明天跳河,你要铐着我?我后天要跳河、你也要铐着我?是吗?”警察向其说明是就事论事,但梁女仍是情绪激动不断争辩,警察只好完成上铐,等她情绪平复后再依法送办。警方呼吁,酒后驾车已造成许多不幸的事情发生,请尊重自己及他人的生命权,酒后切勿驾驶交通工具,请不要心存侥幸,以免造成难以弥补的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