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瓦匠房顶摔伤 雇主担责70%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重庆法院网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5-11-30 11:00:00  评论(/)

村民李某雇请捡瓦工王某对年久失修的农村房屋重新翻盖,谁料房梁突然断裂,致使王某摔伤。近日,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李某承担70%的责任,赔偿原告王某9万余元。

 

2016212日,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达成口头协议,李某以350元包干的价格将自家屋顶瓦片翻盖、杂物清理工作交给捡瓦工王某完成。几天后,王某带着周某一起到李某家为其房屋“捡瓦”(翻盖房顶),由于李某当时未在家,房门紧闭,王某遂从李某邻居家借来梯子上房顶为李某清理屋顶。由于该房屋已兴建十多年,疏于管理、维护,李某事先也未提醒王某注意,检修过程中,房梁突然断裂,王某摔下受伤。后经医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5万余元。

 

2016530日,经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1、王某腰椎体压缩*骨折评定为伤残程度(八)级。2、取出内固定后期治疗费15000元。”事故发生后,李某向王某支付1万元医疗费后便不愿再承担其他费用,王某遂以雇员损害赔偿纠纷诉至法院。被告李某辩称,当初与王某协议约定以价格包干的形式发包业务,工具、材料由对方提供,双方不存在管理和支配指示,应认定为承揽而非雇佣法律关系,因此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释法:本案是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雇员)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时,接受劳务一方(雇主)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案原告王某受被告李某雇请为其房屋整修翻瓦,因被告房屋兴建多年、年久失修,致房梁断裂原告摔伤,被告李某应当承担原告受伤后损失的赔偿责任,因原告王某在提供劳务过程中也未尽安全注意义务,可酌情减轻被告李某的民事赔偿责任,综合原、被告双方的过错情况,认定被告李某承担70%的责任,原告王某自行承担30%的责任。关于被告在诉讼中辩称原、被告双方系承揽合同法律关系,应按照承揽法律关系确定责任的问题,因双方口头协议约定的履行内容系农村房屋瓦片翻盖,仅仅是单纯的提供劳务行为,因此应按照雇佣合同法律关系认定。

 

法官提醒:针对目前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较多,村居民房大量闲置,年久失修,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维护,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因此房东在组织他人施工前应尽到足够的安全注意义务,部分房屋还须维修加固排除安全隐患才能入场施工,否则发生安全事故造成损失将得不偿失、追悔莫及。 

tags:瓦匠   房顶   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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