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市林姓男子不满汪姓男子酒后*骚扰妻子,挥拳护妻,打中其右脸,结果被控告打瞎眼睛,吃上重伤害官司,但法院调查,汪的右眼早7年前就失明,并非林男挥拳所致,但伤人是事实,考量2人未和解判他拘役50天,得易科罚金。
汪男表示,去年3月间与5、6名朋友到林家作客,一群人从中午喝到半夜,因已经醉酒,忘记为何起冲突,只记得被林打,之后眼睛就看不见。事后就医,右眼球有开放*伤口,眼前房、玻璃体和视网膜都有出血,对光没有反应,复原机会渺茫,因此提告重伤害。
林男坦承动手,强调汪不只一次假借酒意*骚扰妻子,出言制止,但他不听劝,反拿拖鞋扔人,气愤下才会朝他脸部挥拳。同桌酒友也证称,有听到林妻说被袭胸,汪被揍后跌倒在地,身上没有明显外伤。
法院调查,汪男右眼并非第一次受创,且患有白内障,7年前就诊“右眼无光感”,早已失明,非林男挥拳导致,林的行为仅构成普通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