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名传媒机构前设备经理,他涉嫌欺诈,在无申报情况下,先后将公司总值一千九百多万元的工程项目,批给自己父亲的公司,被告获准保释,案件明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以待转介区域法院。
三十九岁的被告林咏安,案发时为汤森路透香港有公司的设备经理,控罪指被告涉嫌在2007年八月至前年二月期间,将无申报利益下,意图诈骗而诱使公司,将由他的父亲任东主的公司,列入和备存在提供货品及服务的认可供应商名单内,令父亲的公司从中获得利益。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名传媒机构前设备经理,他涉嫌欺诈,在无申报情况下,先后将公司总值一千九百多万元的工程项目,批给自己父亲的公司,被告获准保释,案件明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以待转介区域法院。
三十九岁的被告林咏安,案发时为汤森路透香港有公司的设备经理,控罪指被告涉嫌在2007年八月至前年二月期间,将无申报利益下,意图诈骗而诱使公司,将由他的父亲任东主的公司,列入和备存在提供货品及服务的认可供应商名单内,令父亲的公司从中获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