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外劳误触动保法 警走访工厂宣导

法律法规网 作者:dations
来源 来源: 雅墨  法律法规网 时间: 2016-10-20 17:04:09  评论(/)

曾发生外籍劳工食用狗肉触法案例,高雄市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陆续安排警察走访辖内聘雇外劳的工厂宣导,避免外劳误触动保法,让外劳了解罚则严重*,甚至可能影响工作资格。

高雄市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今天表示,由于曾发生外劳食用狗肉,不仅容易造成国人对外劳的误解,更可能导致外劳误触法律而受罚。

警方为避免外劳误触动保法,安排外事警察走访辖内聘雇外劳的工厂宣导,获得外劳回响,表示之前透过网络社群虽然知道在台湾不可抓狗来吃,但不了解罚则的严重*,以后绝对谨记在心。

警方表示,吃狗肉非台湾社会所接受,现行动物保护法明确规范,任何人不得因肉用而宰杀犬只或贩卖屠体,违者最重可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科新台币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金;外劳触法经检察官起诉或法院判决有罪,则可能面临废止聘雇许可并限期出境的处分。

正值秋冬传统观念进补之际,警方将加强安排警察持续与辖内工厂及雇主协调举办宣导讲座,避免外劳为满足口腹之欲而误触法网。

tags:宣导   走访   触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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