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北京访问的大律师公会主席谭允芝,不同意有人指特首入禀法院司法覆核立法会主席让议员重新宣誓决定,是行政干预立法。她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赋予律政司提出司法覆核的权利,而宣誓一事特别逼切,若律政司一方认为有足够理据,不能等候市民入禀,因此以代表公众利益的身份入禀法院,即使入禀人是特区首长,都不可以说成为行政干预立法。
谭允芝又指,法官处理任何司法覆核的案件,必定是研究过入禀一方的理据,认为理据充分才批准,因此不存在滥用程序的说法。
正在北京访问的大律师公会主席谭允芝,不同意有人指特首入禀法院司法覆核立法会主席让议员重新宣誓决定,是行政干预立法。她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赋予律政司提出司法覆核的权利,而宣誓一事特别逼切,若律政司一方认为有足够理据,不能等候市民入禀,因此以代表公众利益的身份入禀法院,即使入禀人是特区首长,都不可以说成为行政干预立法。
谭允芝又指,法官处理任何司法覆核的案件,必定是研究过入禀一方的理据,认为理据充分才批准,因此不存在滥用程序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