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爱在脸书或LINE群组爆料,警方被迫跟随办案,但一查下来发现很多是捕风捉影,浪费社会成本且造成恐慌,台中市警局指出,散布不实消息是针对特定人士,构成刑法诬告罪,若危害不特定公众生命、身体、财产安全,则触犯恐吓公众罪,网友在网络发言要谨慎小心。
本月初有网友在脸书“我是新社人”指出,有偷车贼夜晚偷遍整个新社,还提供监视器画面,当地人心惶惶,警方侦查搜捕,却发现只有2人遭窃。
还有网友在“大里人聊天室”爆料,大里工业区有15名少年骑摩托车持棍棒、安全帽,遇步行或骑脚踏车外国移工“见人就打”,还提供具体路段,警方调查同样是空穴来风。
东势警分局侦查队长纪翰学说,警方愈来愈重视网络舆情,会主动上网收集资料,主要针对回响较大或案情较严重的案件;但他发现网友发言并不负责任,常是没有求证便随之鼓噪,警方介入商请协助调查又推诿或表示仅听别人说,增加办案困难。
台中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郭景东表示,网络留言、谣言不少,比如有人说何时发生大地震或大洪水、甚至人类何时灭亡,此虽无刑责,但足以影响人心,可依社会秩序维护法处理,由警方来认定。
至于网络留言对特定对象或是公众不利,将构成恐吓公众安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