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大队第五中队小队长王锦华率警员李义隆、涂格闽等3员,于105年10月16日10时许,在大同区民权西路224号前,警察见骑乘摩托车在等红灯之一对情侣,神情显得相当紧张,于是请2人靠边接受盘查。盘查过程中该名后座女子一直激动的说:“我小孩在我妈妈家,我赶着买早餐给儿子吃!”并向警察呛说: “我们有什么让你们怀疑的、莫名其妙!该拦的不去拦,要翻给你们翻啊!给你们看啊!快点看啊!”意图利用情绪干扰警察之盘查,涂姓女警不厌其烦,耐心的不断安抚其情绪,并说明警察盘查的依据与理由。
由于在旁的该名男子不断用右手摸着后腰带,李姓警察发现其腰际的“皮带”有异常微凸,直觉内可能藏有“违禁物”,于是请该男子取下“皮带”以供警察检查,但其心虚坚拒不配合,此时警察大声喝令后,该男子才配合将该条“皮带”解下,但却一直紧抓着,很不情愿的交给警察检视,原来该条“皮带”藏有干坤,内侧一段是缝拉链设有“暗袋”,经打开后发现内藏1包的“白*晶体状物”,警察询问该男子:“这是什么东西?”该名男子竟答称:“这个是‘糖’!”警察反问说: “这个是‘糖’吗?你还要辩! ” 该名男子眼见已无从抵赖,且经警察一再追问下,才坦承是第二级毒品“安非他命”(净重0.96公克)!此时同行之女友见男友藏毒事迹败露,对于刚刚对警察不理*的态度才180度转趋软化,并愿意配合警察之检查。
张男(67年次,多次毒品前科素行)向警察表示,为了躲避警察绵密之路检盘查,其去购买了这条“特别皮带”藏毒,以为应可万无一失,但没想到会被眼尖的警察察觉,实在是“有够歹运”!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条例将张男移送地检署侦办。